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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第二批招聘社区医生公告(23名)

2019-06-25 16:19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7、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以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区卫健委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返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卫健委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选岗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选岗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依据“公平竞争、妥善分配”的原则区卫健委制定选岗方案,组织选岗,根据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和人数配备比例,优先考虑紧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人员配置。区卫健委负责分配到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负责(各中心负责自行制定分配方案报卫健委批准备案)分配到所辖各需求站点。

  四、体检、考察

  选岗结束后,对服从选岗分配的人员组织体检。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依据相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不服从选岗分配或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可从报考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全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025-58881069

  (二)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25-58882308

  附件:

  1、《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医生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医生报名表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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