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137人)
(2)面试
面试分为卫生和综合两大类,在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调档函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开具。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面向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也不得放弃聘用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本次招聘人员为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六、相关待遇及政策
根据我县有关人才政策,对到卫生系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泗水县政府网站(http://www.sishui.gov.cn/)发布,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4361555。
附件1:2019年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泗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