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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无锡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52人)

2019-06-26 17:25  |  无锡市人民医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因工作需要,无锡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可在2019年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中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7月1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19年7月12日

  报名地点:无锡市人民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19年及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无锡市人民医院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应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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