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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彭州市引进外地优秀教师公告(13人)

2019-06-27 16:01  |  彭州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聘用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聘用及待遇

  1.引进的教师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2.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符合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彭委发〔2017〕4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详情请登陆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

  5.引进的教师,在彭州市教育系统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3887233)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彭州市教育局、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2019年彭州市引进外地优秀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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