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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67人)

2019-06-27 18:22  |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备案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A4纸打印),其中本人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并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下方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规培人员需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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