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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泗阳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60名)

2019-06-28 15:13  |  泗阳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快集聚医疗卫生优秀人才,提升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水平,泗阳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6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泗阳县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技岗位,具体岗位、计划选聘数及相关要求见《泗阳县2019年公开选聘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6)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8)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联合组织,根据《泗阳县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泗政发〔2019〕90号)规定,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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