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103人)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6)《计划生育证明书》(一式一份);
(7)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职责的承诺。
3.面试时间和地点:8月上旬。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小学语文、品德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二年级(下册)教材内容;小学数学、英语、美术、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科学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教材内容;学前教育学科选取金平区幼儿园现采用的幼儿园大班渗透式领域课程教材内容。说课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共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问答5分钟)。
5.面试纪律: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当招聘岗位没有体检人选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视实际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招聘名额调剂到同一学校其他学科。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报考相应学科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的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视实际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招聘名额调剂到同一学校其他学科。
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金平区政务网、金平区教育局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可在报考相应学科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没有递补的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视实际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招聘名额调剂到同一学校其他学科。
九、聘用和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被聘用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金平区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及调整计划。
(二)被聘用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三)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教育局 0754—86727988、88625359
金平区人社局 0754—88329275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址:http://jp.shantou.gov.cn/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
2.汕头市金平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需求表.xlsx
3.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doc
4.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doc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