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3.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1份,《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1份,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人员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有研究方向要求岗位,需提供本人毕业论文。
4.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不受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1.笔试: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能力。
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答辩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4.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
5.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
学校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在考试通过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5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尹老师 (0451)88028905
那老师 (0451)88028904
六、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 (0451)88028832,8802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