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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平凉泾川县招聘公安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19-07-02 09:34  |  微信公众号:泾川公安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泾川门户网、泾川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泾川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在泾川门户网、泾川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或者自行放弃的,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泾川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泾川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由泾川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干部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协助人民警察从事相应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泾川县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泾川县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依据《平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构成,基本工资每月2300元。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按上述5项标准执行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七、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监委、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四)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情况将通过泾川门户网、泾川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川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3-5939541(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3-5957039(泾川县公安局)

  附件: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川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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