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张掖高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2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依据《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张政办发〔2017〕39 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
招聘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2.具有高台户籍或高台生源;
3.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公安类院校未就业毕业生优先;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口吃、色盲,无重听,无纹身、疤痕(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含4.8),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3.曾因吸毒、酒驾、嫖娼和赌博被处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庭成员以及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8日-7月10日(共3天),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7:30。地点在县公安局101办公室(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东门进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证明等个人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并亲笔填写《高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目前还未下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就读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为: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必备条件;对报考人员身体外观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进行初步测试。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