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护士(130人)
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总成绩合成方法为: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派遣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120”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需按中心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 022-24321200。
天津市急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