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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9名)

2019-07-05 16:43  |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在职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须按附件5样板,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交);⑤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⑥《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6);⑦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2017和2018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广东省生源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生源个人情况承诺书;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面试。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及招聘妇科、产科、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急诊、超声诊断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2019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招聘考试在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200号)进行,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各单科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取。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后进入实践技能测试环节。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汇总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

  (2)资格复查(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3)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所有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查及初定拟聘人员

  2019年应届招聘报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在考点现场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在现场进行公布初定人员名单和进行资格复查,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以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以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6967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4362。

  (二)被聘用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6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1.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人员招聘岗位表

  2.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珠海市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在职人员及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6.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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