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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酒泉市招录专职消防员公告(148人)

2019-07-09 22:18  |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政治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录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录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录用。

  (三)体格检查

  报名初审、政治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市消防救援支队不再通知进行测试考核。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行支付。

  (四)测试考核

  体格检查合格,参加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基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测试考核按100分计算成绩,其中基础体能测试占70%,岗位适应性测试占30%。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心理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不合格视为淘汰。心理测试使用第三代武警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自带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

  心理测试合格,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1.5的,实际参加本岗位体能测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缺额人员从其他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是否同意调剂和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补齐;驾驶员岗位达不到招录人数1:1的或无人员报考的,岗位招录人数指标自动转为相应的县(市、区)消防员岗位。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招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情况,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提出拟招录人选,经研究后在酒泉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六)人员补录

  录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程序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与相关录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录。

  岗位补录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录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本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补录人数要求的,从其他岗位同意调剂的相应应招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根据报考人员意愿,进行调剂补录。补录名单不再进行公示。

  四、录用管理

  1.专职消防员属政府向社会买的服务力量,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应试人员被录用后,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对拟录用人选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3.录用人员在录用期间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市消防救援支队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4.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五、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专职消防员属政府向社会买的服务力量,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应试人员被录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平均水平,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3.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符合条件并入职两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在子女入学上,参照国家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待遇标准享受同等政策优待。

  4.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专职消防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申报。

  本次招录及公告解释权归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监督电话: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0937-5926536

  附:1.2019年酒泉市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简表.

  2.酒泉市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酒泉市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4.酒泉市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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