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融安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6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6人,其中,笔试面试公开招聘28人、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和直接考核招聘共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0日至2001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1.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应当具备《2019年融安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资格条件表》)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
2.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及以上的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考核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通过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乡镇招聘岗位情况需求数统一分配。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含30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
5.通过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招聘方式
(一)招聘的方式
1.笔试招聘: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免笔试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资格条件符合者,全部进入面试。
3.直接考核录用: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录用。
(二)职位的查询
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融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2-8133326,联系人:谢学惠、叶俊玲。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方式实行现场直接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0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融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三楼)(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5号)。
3.报名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报,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4.资格审核及发放准考证或确认书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笔试考试人员发放准考证;对符合免笔试人员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符合直接进入考核人员发放考核确认书。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5.调整开考比例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实际报名笔试人数或面试人数调整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医学相关岗位笔试内容为“三基”的基本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管理基本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招聘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如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