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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1030人)

2019-07-10 17:03  |  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川省2019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6〕92号)和《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川中医药发〔2016〕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收原则

  2019年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

  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中医学类(不含民族医药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数量、中医医疗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容量等因素,下达2019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省中医药管理局可在剩余计划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进行调剂。

  (二)公开公平

  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定四川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毕教办”)采取适宜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通知。各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基地招收简章和录取结果,招收简章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待遇发放标准、各培训专业招收计划、报名申请条件与程序安排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

  1.面向社会招生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培训基地择优录取并签订培训协议。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单位人”),由属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

  二、招收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教育便函〔2019〕83号)要求,2019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计划为700人(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00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总招收计划为80名。各培训基地应根据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纳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9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公布的10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具体招生计划见附表1、2)。

  根据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凡经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招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须立即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培训时间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

  三、招生对象

  2019年及之前已取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19年“5+3”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含中医全科)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19年“3+2”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且符合中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尚未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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