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直属学校及幼儿园招聘公告(145人)
为满足浐灞生态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按照《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开发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相关招聘政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及幼儿园工作人员145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管委会举办的全日制直属公办学校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35个岗位,共计145人。其中,行政教辅岗位8个,需求20人;教师岗位27个,需求125人。详见《2019年度西安浐灞生态区直属学校及幼儿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相应学科的相应学位。
2.专业: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教师岗位,专业不限;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其他岗位,需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
3.职业资格:校医需具备医师执业资格;心理咨询师需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证书;
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语文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工作经历:报考教师岗位,需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学经验;报考校医、会计、办公室干事、心理咨询师岗位,需有3年及以上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报考后勤干事需有3年及以上学校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三)放宽条件
省级、市级(含地级市)通过赛教评选或选拔认定的相应学科省(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满足其一者,如报考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对本科学位、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作要求,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方面,需具备5年及以上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学经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禁考期内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使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参加2018年度浐灞生态区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公示通过后放弃入职或入职后离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几点说明
1.公费师范生如履约期已满,须提供《师范类公费教育协议终止确认书》;如在履约期内,须提供签约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涉及跨省就业的,需同时提供生源地和签约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相关证明。
2.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最晚于试讲(面试)开始前,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相关人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除以上条件外,岗位需求表各栏有其他要求的亦请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