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招聘169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由各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由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不接受组织安排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相应街道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
各街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岗位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8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7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五)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2。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4.保证书
5.工作经验证明模板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