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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名)

2019-07-16 16:30  |  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后,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计生证明书》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应到区卫生健康局6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

  根据汕人社〔2016〕263号文件的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

  2.考试对象的确定:报考考生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直接进入面试。考生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届时将提前在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公布,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地点以准考证背面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知识。

  5.面试考官组成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文件规定执行。

  6.面试成绩总情况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金平区政务网公布。

  7.体检对象的确定: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金平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金平区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应届毕业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取得执业资格(职称)时限的条款,未按该条款取得执业资格(职称)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754-86738610(区卫健局办公室);

  0754-88329275(区人社局事管股)

  附件1: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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