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河源市源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240人)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等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人员共240名,分为六个类别:
第一类:选招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教师(10名);
第二类: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选招中学教师(10名);
第三类:选招中学音乐、体育特殊人才(8名);
第四类:选招中小学教师(142名);
第五类:选招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61名);
第六类:选招幼儿园教师(9名)。
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源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职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http://www.sydwzl.com/gdhyjszp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6日至8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源城区户籍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户籍在源城区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