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如皋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261名)
3、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公安局网页信息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6、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7、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性质,拟聘人员与如皋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如皋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时间与具体岗位相对应,按《如皋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皋政发〔2018〕70号)等文件规定,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备案。拟聘人员在公示结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其它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由如皋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和财政预算额度内划拨给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执行。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6115(市公安局)。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316159 ,13951420968(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十一组)。
附件:1.如皋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