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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护士公告(60人)

2019-07-19 09:37  |  互联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护士执业资格证(2019年应届生除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聘用制护士招聘报名表》(从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要求的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报名、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sxsrmyy.com)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免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1.笔试:笔试采取纸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七日内在我院网站查询。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参加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量应聘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等情况。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及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分组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 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网址为:www.sxsrmyy.com)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采用百分制,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当日将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综合成绩按分组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组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聘用。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我院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联系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960128 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聘用制护士招聘报名表》.doc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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