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泰安公安公开招聘辅警公告(36名)
2019泰安公安公开招聘辅警公告(36名)
根据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受泰安市公安局委托,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联合泰安同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36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辅警身份性质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出生),职位表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四)具有职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泰安市内常住户口;
(七)身心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网(http://www.tayfzj.com)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