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阳邓州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公告(50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及应知应会能力。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面试评价表)。
评委小组将每场考生试讲成绩汇总,由评委组长及纪检监督员签字后,根据面试成绩和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限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报到证、档案提交到人社部门,统一审查。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提交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并按时到岗参加培训。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60666170377-62287808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