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级机关2019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公告(40名)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机关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遴选对象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可在差额考察对象中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通过遴选单位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人员,由各遴选单位按规定报批。对反映有影响遴选任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其他事项
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遴选出文后不到岗,不自觉接受组织挑选的遴选对象,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市级部门公开遴选。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具体实施,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7-526606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下载:
1.巴中市市级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巴中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