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保定满城招聘教师公告(194人)
2、资格复审由区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
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8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宏昌大街教师进修学校。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条件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名表》。(可从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9:00—8月17日17:00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面试方法为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前有7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满城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考生均不得也不需要自行将乐器、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
3、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试讲)得分×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有效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2019年8月19日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2、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考核
考核由区教体局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以及在此期间自动放弃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择岗。由区教体局负责,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岗。(具体时间由区教体局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并列者,优先择岗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增资、调配、社会保险等手续。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期限为5年,不可流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四)考生在网上填报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咨询监督电话:
满城区人社局:0312- 7130656;
满城区教体局:0312-7163308;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