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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27名)

2019-07-24 14:29  |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者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1、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试形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通知地点领取《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人才网(http://www.suzhouhr.com),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检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468。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9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4: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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