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边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公告(12人)
为了缓解龙井市农村医生严重短缺的问题,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26号)和《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6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村医)12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老头沟镇桃源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民族不限);
2.老头沟镇龙水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民族不限);
3.老头沟镇新成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民族不限);
4.老头沟镇大萁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民族不限);
5.开山屯镇光昭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民族不限);
6.开山屯镇怀庆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民族不限);
7.德新乡石门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朝鲜族优先);
8.德新乡龙岩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朝鲜族优先);
9.三合镇北兴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朝鲜族优先);
10.三合镇鹤栖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朝鲜族优先);
11.白金乡勇新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朝鲜族优先);
12.白金乡平顶村村卫生室(村医1名,朝鲜族优先);
二、待遇与管理
1.基本工资:此次招聘村医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参照龙井市员额待遇执行(现员额工资:2960元/月),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加住房公积金)。
2.管理:招聘的村医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员额管理,服从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村医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成绩发放基本药物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3.工作经费补助:使用基本药物,100%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情况下按一下标准进行补助。
基本药物补助:服务人口一千以下村卫生室补助一万元/年,服务人口一千以上村卫生室每年按每服务人口人均10元标准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每年按每服务人口人均22.5元标准补助。
咨询电话:0433-3259307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23日-2001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性别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证书或2014年之后(包括2014年)吉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或中医(包括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