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省南宁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151人)
4.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核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级甲等等级,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1.入选者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何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x
南宁师范大学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