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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定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19-07-25 16:23  |  江西人力资源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镇事业单位人才不足,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状况,着力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于我县“六大攻坚”事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在定南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定南县2019年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除外);

  6.定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考生所学专业及专业分类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为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为类别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设有“定南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还必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⑤定南籍。定南户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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