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大连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公告(63人)
2、现场复审:
通过材料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参加现场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
(4)本公告岗位条件中所列荣誉证书原件;
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审者,视为放弃。
(四)面试
通过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请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候考,指定时间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说课顺序。应聘人员从说课教材中自行抽取说课题目,有30分钟说课准备时间。每名应聘人员说课不超过8分钟。
说课教材:说课教材由应聘人员自备,并随身携带至候考室。中学岗位为大连市现行初二教材(中学化学岗位为大连市现行初三教材);小学岗位为大连市现行五年级教材。英语学科用英语说课;“音体美”岗位的应聘人员另加才艺展示。
面试试题范围:公告所列说课教材的全部章节。
面试考官共7名,其中设主考官1名。考官从区内学校校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中产生。
面试考场设监督席,由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局相关人员组成,全程监督。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五)考核
确定考核人选后,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考核对象的业务能力、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审核事业单位入口等档案材料。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发现弄虚作假的、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聘用与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局按规定履行选聘手续。
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高新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由大连高新区人社局、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
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