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广东中山市坦洲镇政府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一)考察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签订合同等聘用手续。
十、其他说明
现于坦洲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的政府财政供养人员,需完成辞职手续后方可报考。对于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中山市坦洲镇委员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