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简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考评工作小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cqczyhr@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2)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下午17:00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看。
2.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将于2019年8月22日前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
符合参加现场复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④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校级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用养老保险及合同佐证])。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有权管理部门公章的《同意(诚信)报考事项》(见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4.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当天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