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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沂市招聘乡村振兴村级特岗人员公告(100名)

2019-08-01 08:48  |  新沂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新沂市招聘乡村振兴村级特岗人员100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原中医院对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咨询电话:0516-88899590。其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干部队伍建设,吸引优秀本土人才扎根服务基层,促进乡村振兴,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新沂户籍人员公开招聘100名乡村振兴村级特岗人员(以下简称特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新沂市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村级特岗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进取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三)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所在镇(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调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违反计划生育尚未处理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9.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原中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报考户籍所在镇岗位。

  2.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村级特岗人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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