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信阳市淮滨县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45人)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凡进入笔试阶段的考生须在2019年8月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满分100分。
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按公告时间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造成空缺,可相互调剂,调剂按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评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和招录公安特警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若有不合格人员或放弃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七、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前培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岗前培训工作由淮滨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八、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淮滨县公安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九、管理使用
1、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淮滨县公安局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对公开招聘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专项队伍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期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放1800元工资。其社会保障费的缴纳由县财政按照豫人社(2017)79号文件规定承担。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考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7126834、7126853(淮滨县公安局政治处)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淮滨县公安局所有。
附:(1)淮滨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淮滨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