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宝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100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2019年宝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存放报名处。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要求:拟聘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
(三)考试
选聘人员须参加统一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纪检监察、法律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选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存在问题被举报查实、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选聘人员,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选聘人员报经宝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选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选聘工作进程,由宝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651298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宝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131001
附件下载:2019年宝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