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崇阳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崇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2019年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崇阳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2019年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2019年 8月19 日至 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一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崇阳县创新创业人才超市(文昌大道1号—-社保大楼一楼大厅)。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崇阳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报名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有关部门协助配合进行。试题和面试考官全部实行外包。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后)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 9月21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为崇阳县第二实验小学,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报名时的缴费凭证和身份证于2019年 9月 19日至20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崇阳大道171号,联系电话3326736)领取准考证。
(3)笔试类别及形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人社局,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通过中国崇阳网、崇阳人社网公示。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6)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中国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