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按照全省招考公务员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牡丹江市2019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示的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中,公示期满无异议、需加试体能测评的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
2019年8月10日、11日,每天早7:00前在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体育馆(牡丹江市开发区兴隆街18号)集合。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按照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公告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务必于8月9日前向牡丹江市委组织部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2.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携带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签到。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4.考生需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
5.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7.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在8月8日前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短信“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本人已阅读体能测评公告”,并发送至15765117203(此电话不接受问询,不回复短信)。
咨询电话:0453-6171262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