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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盘锦应急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文员公告(35人)

2019-08-07 14:28  |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市应急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盘锦市应急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车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盘锦市应急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文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3、4)2份。(报名时上交,此表由应聘者本人签字)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消防员、驾驶员、文员其中之一的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消防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1.5比例时将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后的岗位数量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男性退役士兵之外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1.5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文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地点: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6楼招聘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4.报名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和政审证明(并注明该派出所的联系电话);

  (2)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

  (3)报考文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一寸红底彩照16张,2寸红底彩照4张,照片背后注明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面试两种方式。

  1.面试

  对于报考消防员、驾驶员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笔试+面试

  对于报考文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相关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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