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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22名通知

2019-08-08 11:29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为合理补充我区各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3年8月29日至2001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3年8月29日至2001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在18到3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5、报考人员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请留意《2019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报名地点
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 湘桥区委宣传部 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楼907室
韩江南北堤湘桥区管理处 湘桥区水务局 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楼1108室
湘桥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 湘桥区财政局 潮州市湘桥区南较路南园里15号
湘桥区审计局大数据审计中心 湘桥区审计局 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楼1105室
湘桥区文化馆(图书馆) 湘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潮州市太平路125号3楼人秘股办公室(即绵德幼儿园斜对面)
湘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湘桥区民政局 潮州市新洋路金城综合楼二楼
湘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湘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潮州市湘桥区春晖路1号
湘桥区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楼东侧二楼住建局会议厅
湘桥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楼东侧二楼住建局会议厅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各报名者需自行到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19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并下载《2019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9月4日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名表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报名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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