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彭阳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5名公告
五、笔试
(一)购买零就业家庭(含离异、丧偶、退伍军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人员)、“4050”等岗位不参加笔试;
(二)报考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下午14:30—18:00,彭阳县悦龙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大厅20、21号窗口(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招聘城镇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核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初次安置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择优续聘。
2.正式聘用后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后因各种原因中途辞职致使岗位空缺的,按规定依次等额予以递补。
九、工资待遇及补助
1.购买零就业家庭(含离异、丧偶、退伍军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人员)、“4050”等岗位,工资148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并缴纳社会保险,补助220元/月;
2.购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148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补助720元/月。
十、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工作人员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4-7012459
13909547839
附件:
1.彭阳县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