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招聘50名技术人员简章

2019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招聘50名技术人员简章

2019-08-09 17:17  |  江苏卫生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551号吴江区公共卫生中心A楼一层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到审核现场的规定区域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携带签字确认后的资格审核表和以下规定的报名材料,先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人社部门的复核:

  (1)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研究生以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或者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对于各学历段的学历、专业、学位另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未能体现报考岗位所要求研究生专业方向的,须另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以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或者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对于各学历段的学历、专业、学位另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未能体现报考岗位所要求研究生专业方向的,须另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9:00至9月7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报名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报考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现场确认时需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报名材料外,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期内,可以(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开考比例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16:30-18:00。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报考人员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资格审核现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123  共3页
标签: 江苏    医疗    医院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