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河源龙川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第251号)有关规定和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龙川县镇级林业工作站是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促进林业发展等工作。
龙川县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总站是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生态公益林面积的核实,补偿资金的发放使用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工作。
龙川县各木材检查站是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对木材、野生动物、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运输进行检查、监督、登记,依法扣留非法运输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工作。
龙川县鹤畲林场是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35周岁,龙川县生态公益林管理总站岗位年龄限18-3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9月1日。
上午9:00—11:45;下午15:00—17:15。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委党校二楼(老隆镇中山路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场(需现场采集个人相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相片可直接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办理报到手续无法提供报到证原件的,须提供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或档案寄存相关证明。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应聘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uan.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 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8.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报名回执》作为领取笔试准考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