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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梅州市蕉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6人公告(综合类)

2019-08-12 11:11  |  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其中,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只能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应往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9年8月28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8月29日至2001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近年来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相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29日、30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中共蕉岭县委党校一楼(地址:蕉城镇向阳路59号)。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到中共蕉岭县委党校一楼领取,逾期未领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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