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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南历城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70人)

2019-08-13 16:41  |  历城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二)体检

  体检应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历城区卫生健康局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时间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即分数高的优先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若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同时填写《2019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岗登记表》。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88161246、(0531)88115000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卫健专栏”栏目(网址: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83/index.html)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相关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历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019历城卫健局招聘岗位汇总表 (定)-.xls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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