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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邢台清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2名)

2019-08-13 14:53  |  清河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在招聘专网报名。

  (三)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2019年8月17日通过现场审查的人员登录招聘专网(http://www.noahjob.cn/)按提示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16:00时,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17:00-24:00时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求:院校毕业生1:2,退役士兵1:1.5。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考试以宪法、治安管理法、交通法、民法、刑法、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为主,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做答。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当天在招聘专网公布。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毕业生1:1.5,退役士兵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

  (五)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网上自助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9年8月20日。最终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以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当天在招聘专网公布。

  (六)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其笔试、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确定,按百分计,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综合成绩的排名按招聘类别分别计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单打印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24时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初步定为2019年8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请进入体检的人员携带体检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专网公示5天。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及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二)待遇

  1、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省规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执行(以后按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月500元。

  2、社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社会保险部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480元,无绩效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劳务派遣代理费、劳务派遣人员服装费等由县财政承担,纳入县公安局预算。

  (四)后期递补

  如未能按计划招满,从具有面试成绩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减录用,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本次考生成绩一年(12个月)内有效。

  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附件:清河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公示.docx

  清河县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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