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济南章丘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89人)
导读:2019济南章丘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89人,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8月28日17:00,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531-83278695。更多最新山东医疗招聘信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卫健系统公立医院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卫发[2018]6号)及国家、省和济南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章丘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考的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169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县管乡用”人员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招聘“县管乡用”工作人员2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县管乡用”)》。新聘用的人员按照“县管乡用”模式,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区直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医联体相应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由人事关系所在公立医院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标准缴纳保险、核定档案工资,派遣期间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年度及绩效考核,参照同等情况人员核定发放绩效岗位工资,派遣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期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遵从个人意愿,可选择回人事关系所在公立医院工作或继续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继续工作的与区直公立医院签订续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