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兴化第五人民医院、戴南人民医院招聘公告(42人)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由兴化市卫健委按规定程序报兴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市五院、戴南人民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备案制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3541086(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0523-80951299(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523-83235294(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3316759(兴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3. 兴化市2019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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