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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4名)

2019-08-19 15:38  |  赤峰人事考试细腻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应聘人员政审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敖汉政府网和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用工形式:被聘用的辅警实行聘用制,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5、合同时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工资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1660元/月,试用期满后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以后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度递增指数适时进行调整),工龄工资36元,按自治区公安厅辅警管理办法实行层级管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聘用工作结束后,由旗公安局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告赤峰市公安局备案。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敖汉政府网和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15924565858(杨警官)

  15049617771(张警官)

  敖汉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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