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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株洲天元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公告

2019-08-22 10:41  |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各岗位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监察委员会和市人社局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3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株洲市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896738、28665957

  2、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纪委监委 0731—28665289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高新区(天元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附件2:株洲高新区、天元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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