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井研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2019年井研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2019-08-23 09:40  |  乐山人事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现就井研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乐山市井研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所需资格条件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考者必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乐山市井研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井研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持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标准照)、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一旦查实,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12  共2页
标签: 四川    医疗    井研县医疗    
11
{literal} {/literal}